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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官方解答来了(附新闻发布会预告)

宁波发布 2022-11-19


日前,宁波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点击链接查看详情),为方便缴存职工了解相关情况,市住建局针对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起来看↓

宁波发布特约摄影师 水贵仙/摄

Q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时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Q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Q

申请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且未结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发放贷款;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借款人也无需重新办理手续。

商业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商业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574-12329






新闻发布会预告
10月12日10时,市政府新闻办将举行“在宁波,读懂共同富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聚焦“建设共同富裕乡村 共享城乡幸福生活”。届时,宁波发布视频号、抖音号将同步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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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新闻办
见习编辑:张依依
审校:沈晓燕、张志龙、郑仲晔、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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